以下是我的第四篇心靈寫作〈http://www.mallika.com.tw/main/news.php?id=375〉。我把它們從筆記本照抄過來的。照抄真的比重新天馬行空地寫還累。
我記得,我5歲的時候,離婚後已有男友的媽媽,第一次回來看我。送我一件桃紅色的連身小洋裝,只有一邊肩帶,另一邊是三朵桃紅色的玫瑰花。
只要講到小時候,我經常看到這樣的畫面:有這件裙子,和阿媽幫人家洗碗養我。
阿媽很愛我,但我們鄉下人,當時對穿著總是很沒品味。阿媽常把我穿得像一棵樹。綠色的衣服,搭咖啡色的褲子。我的頭髮很黑,皮膚很白,經常咳嗽咳到老師都以為我要把肺咳出來了。我的座位被安排坐在七個男同學中間,老師率先開始喊我:白雪公主。
所以,小時候,我當了好久的白雪公主。
我一直都沒有洋娃娃。
只有媽媽唯一回來看我的那一次,送我一盒12色的彩色筆。我很寂寞。
我不能表現得我要媽媽。
其實我更愛無私對待我的阿媽。
我5歲,但我知道什麼是選擇,並且承擔選擇帶來的結果,就是:我是一個沒有媽媽的孩子。
世上只有媽媽好這句話,根本是騙人的。
我覺得我像個垃圾,只有阿媽當寶貝疼。
我看到一個賣娃娃的人。
我要那個衣著很華麗、像公主的洋娃娃。
一直吵著阿媽買給我,阿媽很為難。她幫別人洗碗養我,沒有很多錢可以零花。
阿媽終於買給我了。當天,我們二個都沒有飯吃。
我又一直吵,要阿媽把洋娃娃還回去。
還回去,我們二個就不會餓肚子了。
但我很傷心,我得到我要的東西,只會有一下子。名聲、財富、男人……都只能擁有一下下,沒法持久。我想要的,都得不到。親愛的,總是別人的。
了解真的很重要,了解讓我看到自己的過程。不會太苛責自己的冷漠,也不會太自憐。我了解這些苦痛和沒來由的心碎,成就現在的我:有錢、冷漠、事不關己,己不勞心。
我是一個不懂愛的人嗎?
也許是太懂了,反而看來挺無情的。
我要為阿媽而成功,我要榮耀她。謝謝她對我這麼好,我才沒走到歪路上面去。
在阿媽眼中,女人是卑微的,常常告訴我:妳沒資格挑人家,有人要妳就好了。
我不服氣,我一定要比男人還厲害。我要美麗、實力兼具,我才會對自己滿意。 回上一頁 |